工商管理硕士(MBA,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)是为适应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对高层次经济管理人才的需要,面向具有企业实际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设立的专业学位,旨在培养 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适应我国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需要的高层次、务实型、综合型的管理人才。
一、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
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(一般应有学位证书)的在职人员。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。
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,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。
二、报名方式与方法
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。
1、网上报名: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,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,按照要求填写、提交报名信息。考生网上报名成功,系统将自动生成《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》。
2、现场确认:原则上安排在2010年7月中旬,具体时间、地点将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,考生须到指定现场照相、确认报名信息。考生在现场确认时,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,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。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,不得更改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。
3、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。具体时间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6月30日在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”(http://www.chinadegrees.cn)相关栏目公布。网上报名时“报考院系”一栏填写:MBA教育中心。
三、考试时间及科目
1、全国联考时间:2010年10月30日、10月31日(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)。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、身份证件。
2、全国联考考试科目:英语(论坛)、综合能力
3、全国联考考试地点: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(准考证于考前一周左右从网上报名的网站上下载,请考生记住自己的报名编号和密码)。
4、复试科目: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,由河北大学组织,原则上安排在录取前进行,请考生在得知全国联考成绩后关注河北大学主页。
四、资格审查
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,我校将对录取分数线以上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考生须持以下材料:
1、资格审查表。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(或档案管理部门,下同),核准表中内容、填写推荐意见,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。
2、本科毕业证书、学士学位证书、身份证,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;经审查后,所有证书原件退还考生本人,其它材料存档。如考生持境外学历、学位报考,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,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。
3、资格审查具体时间、地点在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。
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,诚实守信。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,我校不予录取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五、招生限额及录取
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,按照《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》(学位办[2010]37号)要求,我校2010年工商管理硕士(MBA)招生限额为50人。考生被录取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后,于2011年春季入学。
六、学制及学费
工商管理硕士(MBA)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,培养费包括学费、论文指导费及答辩费等合计28000元(不含教材费、资料费、生活费、住宿费等)。学员可在入学时一次性支付或在培养期内分年度支付。
七、学位代码及考试大纲
代码 |
类别 |
联考科目 |
备注 |
460100 |
工商管理硕士 |
英语 |
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》 (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) |
综合能力 |
《2009年MBA联考考试大纲》 (机械工业出版社,2009版) |
八、培养方向
根据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硕士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,结合河北大学的特色优势,2011年河北大学MBA教育拟设方向如下:①企业战略管理;②企业投融资;③电子商务;④人力资源管理;⑤营销管理。
培养方向的最终确定,将视学生规模、职业结构和个人意愿从上述范围内选择。
九、培养方式
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,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,每年利用法定节假日集中一段时间授课。总学习时间不低于半年,同时要完成相应的调研实习工作。
MBA专业学位采用学分制。MBA研究生在学完核心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,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以后,即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环节。学位论文要求紧密结合科研和社会实践,尤其是企业管理的实际,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,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。MBA研究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,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,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。
十、联系方式
教学单位:河北大学MBA教育中心
联系人:钟伟
联系电话:0312-5073169;13001401234
E-mail: mba@hbu.cn
网址:http://mba.hbu.cn/
主管部门:河北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
联系人:杜凯华
联系电话:0312-5977058;
E-mail:xueweiban2003@hbu.edu.cn
网址:http://xwb.hbu.edu.c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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